獸藥濫用
危及“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兩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指出,目前中國畜牧業、水產養殖業濫用抗生素現象十分普遍,這些過度添加在獸藥里面的抗生素在動物體內形成了藥物殘留,經食用后,久而久之蓄積在人體內,增加了細菌的抗藥性,等于埋下了一顆“隱形炸彈”,嚴重危害了人體健康。頓時,一石激起千層浪。
原本抗生素在獸藥中的投入使用,讓許多危害動物的傳染病基本得已控制。但是過度追求療效和謀取更多利益導致抗生素濫用現象泛濫,過猶不及,反而讓抗生素成為了危害健康的罪魁禍首。
“藥—動物—人”形成了一條惡性的食物鏈,嚴重危及人們“舌尖上的安全”。特別是近年來,隨著三聚氰胺、蘇丹紅、瘦肉精、孔雀石綠等獸藥食品安全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更是引起了消費者的廣泛震驚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為此,農業部每年都會有一定的抽樣檢驗指標下發到各省市。以成都市農業委員會為例,每年分配到的抽檢指標就高達200多個品種。這些檢測結果上報到農業部之后,農業部再通過正式發放《開展假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開展假獸藥查處活動。
但是,重壓之下,獸藥“黑名單企業”仍然遍地開花,為此,《中國漁業報·第一水產》的記者特聚焦此問題深入調查。
層層下發,環環拖沓
黑名單落地遲緩
今年7月,《農業部關于組織開展2015年第六批假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正式公布。記者第一時間鎖定這批黑名單中成都市溫江某動物藥業公司追蹤調查,結果發現,早在今年2、3月份公布的第一、二批次黑名單里該公司便已赫然在列。記者調查之際,當地執法部門正在針對前兩次名單里涉及的問題組織核查。
而當記者問到關于第六批次的問題時,當地執法部門連連搖頭表示不清楚情況,一切等待通知。
事實上,早在農業部黑名單公布以前,山東省獸藥監測所在蒙陰縣某獸藥經營部抽檢到標稱為該企業的問題產品時,便第一時間向該企業發送了產品確認函,該企業當即否認。
農業部的黑名單通知里明確規定,對于這種標稱生產企業否認被抽檢到的假獸藥的情況,當地執法部門如果在組織核查取樣到違規成分的話,則要對企業從重處罰,反之則會撤銷對企業的重點監控。
已經時至7月,當地執法部門還在針對2、3月份的問題核查整改,那么,等到他們收到通知去就第六批次的問題取樣時,照此推算,企業至少提前了半年知曉情況,有足夠的時間來回避和清理被抽檢到的問題。
同樣,今年2、3月份的獸藥黑名單到了7月份審查結果才浮出水面,那么,其中涉及的假獸藥何時才能從市場上召回?截至目前,這批大部分生產批號為“2013”打頭的假獸藥已在市場上流通了近兩年,其中從抽檢出問題—組織核查—勒令整改這漫長的過程中,它們是否依然安然無事?
據了解,農業部的通知文件直接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再層層下發至該企業所在區域的執法單位立案審查。也就是說,截至記者發稿,農業部7月2日發布的第六批名單仍然還在各政府、單位間輾轉,難以迅速落實到市場。
道道黑名單,次次“挺過關”
治理禁令做何為
四川省簡陽市某藥物公司幾乎是農業部公布的黑名單上的???,在今年公布的6批黑名單里,已經連續3次出現,牽涉產品多樣。
并且早在前兩年,該企業已抽檢出不合格產品累計5批次以上。
針對上述情況,農業部明確規定,1年之內出現 6次,執法部門則要對該企業重點監督,加強突擊檢查,增加抽檢品種。
但讓人頗為疑惑的是,如此高頻次地出現在黑名單的企業,卻始終能躲過執法部門的抽檢,頑強地在黑名單上“屹立不倒”?
時光回溯到2012年,雙流縣一農戶百余頭野香豬因使用標稱為該企業生產的“藥王動保”悉數斃命,一夜之間農戶損失20多萬。然而事發之后,“問題”企業事后卻矢口否認,甚至更換了產品外包裝。
當農戶拿著鑒定結果來到當地畜牧局投訴時,負責人態度堅決地表示該公司絕對沒有問題,因為每個季度畜牧局都會照例去抽檢。
“我想告賣假獸藥的,但是法院每次都以種種理由對此案不予受理。”農戶損失慘重卻無路索賠,只能悲痛地通過媒體曝光此事。
“負面新聞”經媒體報道形成輿論壓力之后,農戶在相關部門滅火式的積極作為下迅速得以和“問題”企業對簿公堂,該公司瞬間自露馬腳,法院隨即還了農戶一個公道。
正是這樣一家當地畜牧局每個季度都要照例抽檢、常年都在重點監控、聲稱沒有任何問題的企業,仍舊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投訴、被通報,道道在農業部的黑名單上“榜上有名”,然后卻似乎永遠“安然無恙”。
為何如此劣跡斑斑的企業沒有在抽檢中發現問題、及時遏制?為何總能在組織追查、重點監控的情況下一再挺過,繼續在黑名單下逍遙?我國獸藥市場的監管與整治,仍任重而道遠。為此,《中國漁業報·第一水產》特邀專家進行解讀。
專家觀點:獸藥監管難、整治難,難在哪?
特約評論員 海明
沒有買賣就沒有市場,市場之大,讓不法分子鉆到了渾水摸魚、牟取暴利的空子。目前琳瑯滿目的流通商品,仍然充斥著質量不合格、用欺世盜名的手段蒙混進入市場兜售的情況。這其中,就包括了很少引起公眾注意的獸藥類商品。
獸藥的檢測、生產、銷售等各環節早已有法可依,并有專門的機構監管。遺憾的是,動物自不能言,而養殖戶若非自身利益遭受重創,也很少不依不饒地追查假獸藥,進行維權。獸藥消費主體不會說話,獸藥購買者維權意識不足,社會輿論對這方面的話題不夠關注……種種因素對于相關監管部門來說,都缺少絕對的外部動力,從而很難達到有效監管市場的效果。
但從根本上來講,獸藥監管體制真正執行不力的最大問題主要還在于——政出多門。
獸藥監管的法定部門是農業部獸醫局。獸藥是什么?獸藥是藥品。藥品的管理并非農業部的長項,而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長項。并且,后者的職責里清楚寫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的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負責擬訂藥品政策的規劃,制定藥品部門的規章。從邏輯上說,作為藥品的獸藥,是否由這個部門負責監管更合適呢?
市場監管需要專門的知識和技能。藥品管理部門的從業者要求專業性極強。獸藥監管放到農業部,不僅在專業的角度看不合適,也給市場監管帶來了不少麻煩。農業部的獸醫局負責獸藥、獸醫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及進出口監督管理;負責藥物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監督管理,提出國家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并組織實施。問題在于,農業部的行業屬性,決定了他們的主力在農業領域。獸藥的生產屬于工業,流通屬于商業,讓農業部門監管獸藥,恐怕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別是下設到地方的農委、農業局,相關藥品專家則更少,而具體到執法者,甚至可能根本就不懂藥物學知識。
獸藥監管,相關部門即便希望有所作為,也都存在體制上客觀的難題,遑論相關部門不想作為呢?對于監管者來說,監管要靠良知和義務的驅使。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對被監管對象的違規行為立即制止,這需要監管部門真正心系民生,沉下市場。否則,監管就更多是流程上的監管。對于現在的不少監管部門來說,多數是民不告官不究,沒有指標不行動,開展工作相對被動。
比不作為更棘手的,是難作為?;ヂ摼W時代,信息傳播異常迅捷,企業獲取信息的速度和一切按流程走的政府各監管部門相比而言,甚至可以說迅雷不及掩耳。就拿農業部每次公布的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而言,問題產品的標稱企業在第一時間被檢測到時就會收到產品確認函,如果企業在第一時間否認了,就只能等執法部門取樣定罪??墒堑鹊睫r業部正式下發文件,再通過相關部門層層轉發安排執行,企業早有足夠的時間去處理這些樣品。
正是由于以上種種緣由,假冒偽劣的獸藥才會野火燒不盡,始終“遍地開花”。因此,只有簡化監管體系,加大媒體監督,加強用戶們的消費意識和維權意識,才能有效地減少假冒偽劣獸藥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