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分區域市區、海臺岫部分街道為重點管理區
《鞍山市養犬管理辦法》規定,養犬要按照養犬重點管理區和養犬一般管理區實行分類管理。本市市區內和海城市海州街道、興海街道以及臺安、岫巖的縣政府所在地街道為養犬重點管理區,其他區域為養犬一般管理區。其中,養犬重點管理區內的農村地區,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養犬一般管理區進行管理。養犬一般管理區的城鎮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區域,經縣(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進行管理。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禁止居民養烈性犬、大型犬,禁止從事犬只養殖活動。
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本市養犬一律實行狂犬病強制免疫制度。養犬人應當攜犬到依法設立的動物診療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犬只注射獸用狂犬病疫苗,領取《狂犬病強制免疫證》。
在養犬一般管理區內,畜牧獸醫部門應當組織狂犬病免疫接種工作,發放《狂犬病強制免疫證》,并建立狂犬病免疫檔案。
每犬每年500元 連續交費第二年200元
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應當按年度交納養犬管理費。養犬管理費包括狂犬病疫苗及接種費用和相關證件制作等費用。收費標準為每只犬每年500元。養犬人每年按規定連續交費的,從開始交費的第二年起,收費標準為每只犬每年200元。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提供依法設立的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登記犬只絕育手術證明的,可以減半收取養犬管理費。
在養犬一般管理區內,養犬人只承擔狂犬病疫苗及接種的費用。
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還將實行養犬登記證制度。個人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養犬的,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養犬登記。公安派出所對符合條件的犬只準予登記,并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娥B犬登記證》每年年檢一次,養犬人在年檢時應當出示有效的《養犬登記證》和《狂犬病強制免疫證》。
單位因工作需要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養軍用犬、警用犬、科研用犬、護衛用犬以及演藝用犬等特種犬的,要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登記。
走失犬、流浪犬可直接送到收容場所
市公安機關將設立犬只收容場所,負責組織收容走失犬、流浪犬、單位和個人自愿送交的犬只及被依法強制收容的犬只。
走失犬、流浪犬,任何人均可以直接送交犬只收容場所。犬只收容場所對收容走失的犬只予以登記,并自犬只被收容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通知或者公告養犬人認領。
對于因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未經登記養犬或者未按年度繳納養犬管理費而被強制收容的犬只,養犬人可以自犬只被收容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居住地派出所補辦養犬登記,并到犬只收容場所認領被收容犬只。自犬只被收容之日起三十日內無人領養的,視為無主犬只,由犬只收容場所會同動物保護組織等處理。
支持和鼓勵設立民間犬類救助機構,從事接收流浪犬、無主犬等犬類救助活動。犬類救助機構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攜犬出戶時間為每日19時至次日7時
一經批準養犬的,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禁止在樓道、通道、公寓、集體宿舍等公用場所飼養犬只;除盲人攜帶導盲犬外,不得攜犬進入市場、商店、商業街區、飯店、公園、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游樂場、候車室等公共場所;不得攜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時,應當征得駕駛員同意;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并為犬只戴嘴套或者裝入犬袋、犬籠;攜犬出戶應當束犬鏈,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攜犬人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并應當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養犬一般管理區內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實行拴養或者圈養,攜犬出戶不得進入養犬重點管理區內,因免疫、診療等原因需要進入養犬重點管理區的,應當將其裝入犬籠;攜犬出戶時,對犬只在戶外排泄的糞便,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定期為犬只注射獸用狂犬病疫苗;不得虐待、遺棄犬只。
養犬重點管理區內攜犬出戶時間為,每日19時至次日7時。
遺棄、虐待犬只罰款 五年內還不得養犬
如果違反《鞍山市養犬管理辦法》,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對未經登記養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納養犬管理費的,逾期不改正,將強制收容犬只,對個人處1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養犬人的養犬行為嚴重妨礙、干擾居民正常生活的,逾期不改正的,強制收容犬只并吊銷《養犬登記證》,對個人或者單位處500元罰款。
管理辦法中,還對遺棄、虐待犬只的行為有嚴格規定,將處2000元罰款并吊銷《養犬登記證》,該養犬人五年內不得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
如果所養犬只傷害他人,養犬單位或者個人未立即將受傷者送至醫療衛生機構診治并先行支付醫療費用的,強制收容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對個人處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罰款。
在樓道、通道、公寓、集體宿舍等公用場所飼養犬只的,拒不改正的,也將被處50元至200元罰款;養犬重點管理區內不及時清除犬只在戶外排泄糞便的,處100元罰款;在道路兩側或者居民區屠宰犬只,或者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丟棄死亡犬只的,處5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