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熱火朝天地抓豬……”10月12日晚9點多,(廣西)金城江區人民法院一名干警在執行現場這條微信發送出去。當天該院組織8名干警赴金城江區河池鎮一家養殖場,強制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被執行對象為78頭生豬,因此就有了這場別開生面的“抓豬”行動。
拖欠貨款拒不償還
張某是一位個體養殖戶老板,在金城江區河池鎮開辦了一家養殖場。2013年2月至5月間,張某向楊女士購買了91519元豬飼料,未付貨款。2013年7月,張某向楊某寫下欠條,之后償還了1.2萬元,余款79519元一直未給付。因久催不還,楊女士將張某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判決張某及其妻子鐘某共同支付飼料款79519元及利息1400元給楊女士,同時承擔案件受理費。
判決生效后,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規定的義務,楊女士于2014年7月到金城江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執行一波三折
給被執行人張某發出執行裁定后,執行法官多次找到張某釋法析理,勸說其履行判決義務,張某都稱自己沒錢。
2014年7月,法院通過查詢發現張某銀行賬戶尚有存款,遂依法扣劃其銀行存款9990元。此后,在執行法官的耐心開導下,張某又分期付款還了2萬元,尚欠64080元無力償還。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查明張某的養殖場有生豬290頭,便依法委托評估拍賣,但兩次拍賣都因無人報名而流拍。經過多次溝通,雙方當事人均同意以“豬”抵債。
隨后,執行法官多次就如何處理生豬相關事宜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但均因雙方對生豬價格意見不一而未達成一致意見。
為求圓滿結果,執行法官發函給當地物價局,請求物價局給予價格指導意見。物價局回復,生豬屬鮮活產品,價格和重量實時波動,無法給出指導意見。
在此情況下,法院只能按照法律規定以評估價格進行強制執行。
以“豬”抵債強制執行
為保證執行順利完成,該院執行局經過討論研究,對整個執行活動做了周密部署?;顒映檎{8名得力干警組成執行專案小組,負責此次執行活動的實施,此外還邀請了司法監督員全程監督。
10月12日下午4點,執行小組抵達被執行人的養殖場。
起初,被執行人張某以評估價太低而拒絕配合執行,執行法官耐心勸導,并向其示明了拒不執行后果,張某雖心有抵觸,但已經表示愿意配合執行。
接下來,抓豬、上稱、核對數量和價格,現場忙開了……
但是始料未及的是,原本以為把所有豬抓來集體上稱,一點數核對完畢執行就結束了。但是,到達現場后才知道養殖場的豬大小不一,而大豬、中豬、小豬價格不一樣,只能一頭頭豬單獨上稱,然后根據每頭豬的重量來定價。因此,執行活動持續到當晚10點多,入夜后法官們只好打開車燈和手電干活。
整個執行過程長達6個多小時,雖然期間被執行人一直有抵觸情緒,但經過執行法官的多方協調,整個執行活動總算順利結束。
“這筆錢欠好幾年了,追得我心都累了,感謝法官同志了卻我心里的一樁大事……”看著執行干警連夜奮戰,申請執行人陳女士連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