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柳州10月29日電 (蘭鈺燁)廣西柳州一所畜牧獸醫站的檢疫員林廖奇通過開具虛假檢疫證明,使5700多頭走私生豬順利屠宰并流入市場銷售。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29日一審宣判,以動植物徇私舞弊罪判處林廖奇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388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期間,柳州市肉聯廠屠宰場的梁某平、黃某美購買了大批從越南走私入境的生豬到柳州,為了得到產地檢疫合格證以達到讓這些越南生豬順利進入屠宰場宰殺的目的,兩人找到了在柳州市柳南區某畜牧獸醫站做協檢員的林廖奇,讓其幫忙違規開具產地檢疫合格證,而檢疫的生豬頭數越多,單位給予林廖奇的檢疫費提成就越高。
為了增加生豬檢疫數量以增加收入,林廖奇在明知梁、黃二人報檢的生豬不是其轄區內養殖的生豬,而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從越南走私入境的生豬的情況下,仍然多次未進行現場檢疫,為報檢的生豬在沒有健康檔案、防疫資料的情況下開具了產地檢疫合格證,并標注產地為本地,導致大量越南生豬流入柳州市場,給該市市民的健康造成了嚴重威脅。
經統計,林廖奇共為5736頭越南走私生豬開具合格證,因此獲得檢疫費提成人民幣4388元。
今年8月14日上午,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上,林廖奇認罪態度良好,請求法庭從寬處理。
柳北法院審理后認為,林廖奇作為動植物檢疫機關委托的檢疫人員,徇私舞弊,明知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從越南走私入境的生豬,仍然偽造合格的檢疫結果,其行為構成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因其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決定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