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記者 劉曉陽 通訊員 楊開亮 攝影報道)近日,煙臺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幸福市場監管所查處了一批劇毒河豚魚,共有83斤,險些流入百姓餐桌。對此,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提醒大家,選擇年貨既要美味又要注意安全。
近日,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幸福市場監管所接到群眾舉報,在某水產品批發市場發現有售河豚魚的現象。接到舉報后,幸福市場監管所立即展開行動,早上五點四十分到達現場,對舉報地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確有售賣國家明令禁止銷售和食用的河豚魚的現象。執法人員在現場進行調查和詢問后,對售賣的河豚魚采取了相關強制措施,查處河豚魚一箱共83斤。執法人員依法開具了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并開具扣押財務清單,對違法銷售的河豚魚予以扣押,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經營者進行立案調查。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河豚魚又名河鲀魚、氣泡魚,產于我國沿海各地及長江中下游一代,味道鮮美,但含有劇毒,它所含的有毒成分為河豚毒素,這種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的肝、脾、眼、鰓、腦、睪丸、卵巢等部位,其中以卵巢最毒,肝臟次之,河豚魚一旦死亡,毒素就可浸入魚的全身。對于河豚魚的食用問題,幸福市場監管所分管食品工作的李所長提醒廣大市民:河豚魚是一種美味但含有劇毒的魚類,有毒成分為河豚毒素,我國《食品安全法》和《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均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捕獲的劇毒有毒魚類,如河豚魚應當揀出裝箱,專門固定存放。所以,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提醒廣大市民一定不要為了口味,冒險吃河豚魚。
另外,幸福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也提醒廣大水產品經營者,在日常進貨銷貨的過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拒絕不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和食品安全的水產品流入市場。同時,希望廣大市民在日常購物和消費中,如若發現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食品安全的食品,一定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共同營造一個和諧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舉報電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