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一生豬養殖場老板違法排放污染物,被環保執法檢查責令停止排污,但“任性”的老板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執行。1月12日,新余市高新公安分局依法對違法嫌疑人姚某行政拘留。
據了解,2015年12月底,新余市高新區環保部門就某生豬養殖場“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一案移送到公安機關。
高新公安分局辦案民警迅速對此案展開調查。經查,姚某任該養殖場的法人代表,在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違法排放污染物。高新區環保部門在環保執法檢查中,分別于2015年9月14日和11月2日,兩次對該養殖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但是“任性”的姚某還是我行我素,執迷不悟,拒不執行法律文書。
姚某被公安機關追查后,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1月12日,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相關規定,依法將姚某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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