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昨日以《慘!4歲男童被母豬咬傷后死亡》一題報道了東方一名4歲男童被母豬咬傷后死亡的事件,截至事發第3天在轄區派出所介入協調下,養殖戶先后2次共拿出2萬元安葬費交給死者家屬,目前死者遺體依舊放在東方市人民醫院太平間內未能下葬。東方市畜牧局負責人表示,早在2014年東方市政府已經以發文方式通告城區以及城鄉結合部村莊禁止放養家畜家禽,同時,也表示在近期內將會聯系多部門再次對城區以及城鄉結合部進行工作排查。
“家養母豬咬死人的事件極為少見,出現這種情況,多為母豬待產、帶子或發情時期,和母豬自身的生理原因有較為密切的聯系。在東方市城區發生母豬傷人致死也是首例意外事件。”東方市畜牧獸醫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林主任稱。同時他提出,早在2014年東方市人民政府就以政府文件形式進行通告,關于圈養家畜家禽有了詳細的規定。
記者在一份通告上看到,落款日期為2014年3月21日,在該通告中第一條就規定“八所城區以及城鄉結合部村莊禁止放養家畜家禽(指豬、牛、羊、犬、兔、雞、鴨、鵝、肉鴿等畜禽),因教學、科研等特殊原因,以及酒店餐館家庭使用需要飼養的家畜家禽,應做好圈(栓)養,不得放養”。產崽母豬傷人致死后,東方市畜牧局負責人也表示,下一步將聯合多部門對東方市城區以及城鎮結合部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不再讓悲劇發生。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悲劇能在城市內發生?記者了解到,當事人蒙某某目前所在的東方市二環北路東巷屬于城鄉結合部,目前周邊市民雖然已經接近于城區,但依舊延續有農村勞作方式的習慣,由于地方本來就有限,所以蒙某某一家所養的幾頭豬未能全部圈養。記者了解到,蒙某某在八所地區以打零工為生,幾頭母豬也是妻子所養用來補貼家用,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事發后由于死者一方目前尚且難以接受事實,所以遲遲不愿將死者尸體下葬。事發后轄區東海派出所介入,在多次調解的情況下蒙某某最終分兩次共拿出2萬元作為安葬費交給死者家屬。警方昨日準備再次進行協調時發現,蒙某某已經聯系不上,前往其家中也發現蒙某某目前已經離開家不知去向。東海派出所民警表示,將盡量進行協調,希望雙方能妥善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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