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原則,在總體布局上至少將豬場劃分為生產區、管理區、生活區、病豬隔離區等幾個功能區。
(l)生產區:該區是整個豬場的核心區,包括各種類別的豬舍、消毒室(更衣室、洗澡間、紫外線消毒通道)、消毒池、獸醫化驗室、飼料加工調制車間、飼料儲存倉庫、人工授精室、糞尿處理系統等。該區應放在豬場的適中位置,處于病豬隔離區的上風或偏風方向,地勢稍高于病豬隔離區,而低于管理區。該區建筑物布局一般為:種豬舍應放在離隔離區出口較遠的位置,并與其他豬舍分開。公豬舍應位于母豬舍上風方向、較偏僻的地方,兩者應相距50米以上,交配場應設在母豬舍附近,但不宜靠公豬舍太近。育肥豬及斷奶仔豬舍放在進出口附近。這樣既便于生產,又減少了種豬感染疾病的機會。
飼料調制室和倉庫應設在與各棟豬舍差不多遠的適中位置,且便于取水。
各類豬舍應坐北朝南或稍偏東南而建,以保持充足的光照,達到冬暖夏涼,各類豬舍間應保持50米以上,各棟豬舍間應保持在15一20米的安全距離。
豬場生產區四周應設圍墻,大門出入口設值班室、人員更衣消毒室、車輛消毒通道和裝卸豬料臺。豬場的道路應設凈道和污道。人員、動物和物質運轉應采取單一流向,進料和出料道嚴格分開,產區凈道和污道分開,互不交叉,防止交叉污染和疫病傳播。
為防疫和隔離燥聲的需要,在豬場四周應設置隔離林,豬舍之間的道路兩旁應植樹種草,綠化環境。
(2)管理區:包括辦公室、后勤保障用房、車庫、接待室、會議室等,是豬場與外界接觸的門戶,應與生產區分開,自成一院,宜建在生產區進出口的外面、上風向處。
(3)生活區:包括職工宿舍、食堂、文化娛樂室、運動場等,應位于生產區的上風向。
(4)病豬隔離區:包括隔離舍、獸醫室、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室和貯糞場等,一般應設在豬場的下風或偏風向位置。隔離舍和獸醫室應距生產區150米以上,貯糞場應距生產區50米以上。